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简章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单独招生工作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6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表(以省考试院公布数据为准)。
三、报考条件和体检
(一)报考条件:已经参加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我院单独招生。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报名,还应符合有关专业类别要求。
(二)体检:依据考生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的体检,录取报到后学院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4月1日至4月15日(如有调整,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二)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报名方式,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报名方式报考我院。
网上报名:在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本院的报名办法,考生登录本院网站(http://www.jnzjxy.com.cn)进行查询和报名。报名时,考生必须准确填写考生号(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报名时的14位考生号)及院校要求的相关信息。
现场报名:考生可以到学院招办(济宁市金宇路3号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办公楼102室)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考生必须准确填写考试号(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报名时的14位考试号)及院校要求的相关信息。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学院将报名考生信息按统一要求的格式汇总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所院校,不得重复报考。
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考核。
(四)信息确认、缴费及看考场: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后,于4月25日9:00至26日12:00前(如有调整,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到我院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
1、考生2013年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考生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一张粘贴报名登记表近(登记表需本人签名),交学院招办两张;
3、缴费及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时统一到学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统一缴纳考试费,各专业120元(参照鲁价费发[2008]146号文件规定标准);
4、考生所交材料和报名考试费概不退还;
5、4月26日下午3:00(如有调整,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后考生看考场。
五、考试安排
(一)考试安排及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如有调整,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考试时间 |
考生类别 |
科目 |
考试形式 |
考试地点 |
4月27
日 |
上午
9:00-11:00 |
报考夏季高考的考生 |
基本能力
(语文、数学、英语) |
笔试 |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
上午
9:00-11:00 |
报考春季高考的考生 |
专业素养
(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和职业认知等) |
面试 |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报考夏季高考的考生考试内容为基本能力测试;报考春季高考的考生只进行专业素养测试。
1、基本能力测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知识的综合。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300分。
2、专业素养测试:采取面试的形式,测试内容包括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和职业认知等方面。分值为300分。
(三)考试成绩确定:报考夏季高考的考生考试成绩以基本能力测试原始分计入录取总分;报考春季高考的考生专业素养测试成绩为录取总分。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基本能力测试及专业素养测试由我院组织专家命题、阅卷,面试。
(二)考试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我院成立单独招生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
(三)评卷工作我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七、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在毕业当年,考生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
获奖考生于4月15日前(如有调整,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通过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我院,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
八、录取
(一)录取原则:根据我院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按照考生考核的总分数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手续:学院于5月3日至7日(如有调整,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在本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
(三)已被本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考试及录取。
九、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一、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二、组织保证
(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二)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高考者,应予回避。
(四)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十三、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宇路3号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272037
咨询电话:0537-2225775 2285775
网址:www.jnzjxy.com.cn
电子邮箱:jnzyjsxyzb@126.com
2013年3月6日
附件: 2013年单独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
院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文理 |
艺术 |
高职对口 |
合计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类别 |
计划 |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0 |
|
机电类 |
30 |
70 |
三年 |
5000 |
数控技术 |
20 |
|
机电类 |
10 |
30 |
500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20 |
|
计算机类 |
20 |
40 |
5000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10 |
|
计算机类 |
10 |
20 |
5000 |
建筑工程技术 |
30 |
|
建筑类 |
20 |
50 |
5000 |
工程造价 |
20 |
|
|
|
20 |
500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0 |
|
机电类 |
10 |
40 |
5000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10 |
|
机电类 |
10 |
20 |
5000 |
眼视光技术 |
20 |
|
|
|
20 |
5000 |
生化制药 |
10 |
|
|
|
10 |
5000 |
会计电算化 |
40 |
|
财经类 |
25 |
65 |
4800 |
物流管理 |
20 |
|
商贸类 |
15 |
35 |
4800 |
学前教育 |
40 |
|
幼教类 |
20 |
60 |
4800 |
酒店管理 |
20 |
|
餐旅服务 |
15 |
35 |
4800 |
航空服务 |
20 |
|
|
|
20 |
4800 |
航空服务 |
|
10 |
|
|
10 |
7000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10 |
10 |
|
|
20 |
5000 |
服装设计 |
10 |
10 |
服装类 |
15 |
35 |
5000 |
合计 |
370 |
30 |
|
200 |
600 |
|
|